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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发新能〔202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有关电力企业:
“十四五”以来,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新能源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迈入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系统消纳压力持续加大,国土空间等要素保障难度日益增加,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集成融合发展。现就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