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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也要有“无障碍意识”

来源: 南方日报 2023-03-30 10:44:4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高维

一粒大米长度塞下超四个汉字、拿着放大镜贴近看才能勉强认出……近年来,药品说明书不“亲民”备受舆论诟病。日前,一则关于连云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的报道,将相关话题再次推向公众视野。

本应清楚明白的药品说明书,何以“字小如蚁”?按照规定,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必须详细标注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内容。此外,部分药企也有意将说明书写得全面细致。正如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该药品临床实验多,数据收集丰富,药品也值得信赖。为了写全这些信息,药企通常会选择缩小字号而不是放大字号——这并非刻意去为难用药人,主要还是出于成本考量。从法律上讲,关于说明书的纸张大小、字体字号等,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对药企来说,增大字号看似轻而易举,实则“牵一发动全身”:纸张变大之后,包装盒也要更换,在高速运转的生产线中,重新修改和调试设备,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支出。

说明书“说而不明”折射出的,是药企“无障碍意识”的欠缺。就处方药而言,由于说明书主要面向专业人群,为医生提供用药参考,做到全面细致是必要的,至于要不要增大字号,值得商榷;但非处方药面向普通大众,一张“螺蛳壳里做道场”、让人买药如“雾里看花”的说明书,无论写得多详细,恐怕也谈不上什么实际意义。

一边是药品说明书必须规范专业,一边是用药群体所需信息要简单明了,二者如何平衡?其实,只要在“无障碍”这个方向上达成基本的共识,并不是没有办法可解。

早在2020年6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意见,鼓励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将药品说明书以二维码形式印在药品包装标签上,方便用药人阅读,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经验。而从连云港检察机关的探索来看,通过举行公益诉讼圆桌会议,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及药企等共同参与,探讨各方的利益平衡点,也不失为管理机制的创新。

还应看到,真正的“无障碍”,除了能“看得清”,还要能“看得懂”。比如,有的药写着“顿服”,很容易让人误解成“每顿饭服一次药”,但实际指的是“一天的量一次服完”。由此可见,将“专业语言”转译成老百姓能听懂的语言,才能真正做到便民化。在这方面,不妨在信息化应用上更进一步:制作药品重要信息的音视频,或推出可视化的说明书,给患者特别是老年人“划重点”。最起码,在语言表述上,要贴近一般人的思维习惯,如厂家在标注药品服用量时,应该使用通俗易懂的粒、片等单位。

当下,“适老化改造”成为热词,说明书虽小,也是大民生。多一些“费心”,才能少一些“费眼”,多一分“适老之心”,就会少一分“夕阳焦虑”。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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